商务谈判的“双赢”

商务谈判的“双赢”

12-20 17:12:12  浏览次数:565次  栏目:谈判技巧

一提起商务谈判,人们往往就会想到,企业家或商人在谈判桌上时而慷慨陈词,就各自的利益据理力争;时而对合同的某个条款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有时也会出现双方相互对视而默默无言的僵局.的确,在任何商务活动中,谈判的双方或多方都有着一定的共同利益,同时也存在商务立场、商业利益的冲突,这是谈判的本质.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细分的深入,产、供、销一体化的企业越来越少,更多的企业要依赖与其它企业的合作,完成产品到货币的变现过程.这就使得企业间的谈判变得日益频繁和重要,并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及产品的发展息息相关.
    商务谈判是买卖双方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或某笔交易,进行磋商、协调、调整各自利益的过程.虽然商务谈判的概念是人人认同的,但一旦实施谈判,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作法与结果:
   表现形式一
    零点--极点竞争谈判(只有一块大饼)
    零点--极点谈判的特点是:从一开始谈判,双方就集中在如何分配已存在的优势、劣势、盈利、损失、任务、责任上.一方得到的越多,另一方得到的越少,双方正好相反.这容易导致一方认为自己是输家,另一方认为自己是赢家,或双方都认为自己是输家.
    零点--极点谈判易发展成口角、欺诈、不愿倾听、单方辩论、不确定感、不信任感及伺机报复等,更重要的是没有创造任何附加值.
    表现形式二
    “双赢”谈判
    “双赢”谈判是把谈判当作一个合作过程,能和对手像伙伴一样,共同去找到满足双方需要的方案,使费用更合理,风险更小.
    “双赢”谈判强调的是,通过谈判,不仅是要找到最好的方法去满足双方的需要,而是要解决责任和任务的分配,如成本、风险和利润的分配.“双赢”谈判的结果是,你赢了,但我也没有输.
    从倡导和趋势的角度说,“双赢”谈判无疑是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双赢”谈判却有着诸多的障碍.
    一、“双赢“谈判难以实施的主客观障碍
    在我们逐步抛弃了“独占一个大饼”的传统谈判思想后,“双赢”的商务谈判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并成为时尚.但是,理论上的“双赢”与现实商务谈判中的“双赢”,往往具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比如,沈阳吉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首要的任务是寻找经销商,并使之成为我们产品的代理,使我们的产品在全国最广阔的区域销售.因而,商务部的人员与经销商的谈判,就成为双方能否签约的关键.仿佛是从一种本能出发,我们对商务部人员所进行的谈判培训,完全是零点--极点式的,大多都集中在想方设法采取一些手段来对付谈判对手,特别是片面追求我们取胜的所谓“技巧”:如何让经销商对
    我们的产品感兴趣,如何压价,如何讨价还价,要求对方做到什么等.抛开产品竞争力层面的问题不谈,仅就谈判而言,我们首先在观念和行动上,就把自己摆在如何获取最大利益而不是“双赢”的基点上.

  另一方面,在中国的医药保健品代理招商中,厂家的愿望和商家的愿望尖锐对立:

  厂家的愿望:经销商现款提货,根据代理区域的大小,首批必须进一定数量的货,还要交纳市场保证金(防止窜货),3个月或连续3个月不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

  商家的愿望:不愿现款提货,愿意压批付款;更不同意按区域大小定首批进货量(如省级50万,市级30万等).

  双方的对抗点:是否现款现货及首批进货量的多少

  厂家的观点:首批进货量的多少,根据代理区域大小设定,符合游戏规则,同时这是经销商实力的重要体现.如果某代理商花20万元得到了甲市的代理权,以后某代理商愿以与50万元获得甲市的代理权怎么办?同时,首批进货量的多少,也是保证厂家完成招商任务及年销售额的重要保证.

  商家的观点:提货再多,卖不出去也是压库存、压资金,商家还要投入广告费、租厂地、招聘人员,所以压批付款最好,首批进货额越少越好.

  双方的观点从各自的角度出发,看似都有道理,但这是一种对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简单处理.如果按着各自的观点这样谈下去,双方只有不欢而散.

  在我们公司的商务运作中,我们时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对此我们采取的谈判策略是:

  1、对非常想代理我们产品的经销商,毫不退让;

  2、对不是特别想代理我们产品的经销商,则一点点退让,以“双赢”的观点和对方谈;

  3、对代理竞争对手产品的经销商,则从谈判开始就予以优惠.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按照这个模式运作一段时间后,问题和矛盾逐步显现出来,我们在谈判中陷入以下八个障碍:

  其一、过早地对谈判下结论.我们看到对方坚持立场,也盲目地不愿意放弃自己既有的立场,甚至担心寻求更多的解决方案会泄露企业的信息,减低讨价还价的力量,并认为这是对企业的忠诚.

  其二、只追求单一的结果.公司的谈判人员错误地认为,创造并不是谈判中的一部分;谈判只是在双方的立场之间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点.

  其三、误认为一方所得,即另一方所失.我们认为,给对方所作出的让步就是我方的损失,所以没有必要再去寻求更多的解决方案.

  其四、认为谈判对手的问题该由他们自己解决,与我们无关.我们认为,谈判就是要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替对方想解决方案似乎是违反常规的.

  其五、由于经销商之间互相通气,因而对经销区域大小差不多,但首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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