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经验十四、赏罚篇

班主任工作经验十四、赏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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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赏罚篇

  《孙子兵法》开篇就讲:“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其中说到赏罚是否分明是一支军队是否有战斗力的重要因素。

  历来治军严谨的将领都是非常强调奖赏与处罚的。正所谓军令如山,军中无戏言。三国时,马谡失了街亭,酿成蜀军惨败,诸葛亮终于挥泪斩马谡。事实上,同情马谡的人很多,为马谡求情的人也很多。而且,从全局的角度来说,马谡还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诸葛亮平定南方部落“七擒六纵、攻心为上”的建议就是马谡提出来的,诸葛亮死后,蜀国人才严重缺乏,姜维独木难支,如果留下马谡或许有用。但是,诸葛亮最终一意孤行,没有采纳众人的意见。今天,我们站在客观的立场来看待这个问题,马谡到底该不该杀呢?从治军的角度来说,答案只有一个:杀,没有第二种选择。

  你只看到了很多人为马谡求情这一面。若是放过了马谡,他日再有将领玩忽职守,导致全军惨败,折损大将与士兵无数,你是诸葛亮,你该怎么办?有了先例,便无法下不为例了。马谡不杀,军纪即乱,此时你再要对别人严格要求,根本就不行了。军纪一乱,部队的战斗力就下降,战斗力一下降,就要打败仗,打败仗可是要付出许多士卒甚至将领的生命的代价的。是马谡一个人的生命重要,还是全军将士的生命重要,诸葛亮是一清二楚的。所以,很抱歉,我非杀你不可,但是,你死之后,你的家人我一定好好照顾,你的尸身我要厚葬。

  当然,街亭之败,我也有错,我自贬三级,以谢全军。所以,马谡虽然不想死,但至死也没有什么怨言。

  军队里的事情讲起来是惊心动魄的。为什么呢?因为将领是要让他的部下上战场的。而上战场就意味着有送命的可能。蝼蚁尚且偷生,岂能白白送死?所以,没有外在的强有力的约束,军队是根本没有办法打仗的。战国军事家吴起所著《吴子》一书中,也提出赏罚分明的观点,只是,吴子的思想更为果断:“进有重赏,退有重刑。”吴子强调的是重赏重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说的都是同样的道理。奖励,一定要有物质的奖励,没有一个人是不喜欢物质的奖励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嘛。但是奖励的作用不仅仅是在物质层面,精神的奖励更重要。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当人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他人重视,自己的行为被认为有特殊的重大意义时,人的主观能动性便能够被充分激发,潜在的能量才能够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和运用。士为知己者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便是很好的例证。

  与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奖赏一样,也没有一个人是喜欢受罚的。应该说,几乎所有的人都怕被惩罚,更不用说是重罚了。军队里重罚的意义已经不是对事件本身的处理了,而是对其他人乃至全军的告诫。在特殊的情况下,惩罚与平时甚至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说,在别的地方开小差,也就是一顿臭骂,在战场的最前线,如果临阵脱逃,可能就是就地正法了,根本不可能跟他讲道理,晓以利害。这是形势所逼。重罚的结果不但要使当事人再也不敢犯这样的错误,更要使其他人不敢效仿。用杀鸡儆猴来描述,是再准确不过了。

  有人以为班级管理与治军不太一样,没有必要把这一套搬过来。那是他不明白人的本质。人性的弱点是普遍存在的。士兵如此,学生也是如此。只是,具体操作的时候,在尺度的把握上,我们可以灵活地掌握。尤其是在重罚时,因为我们的对象是学生,所以,我们还必须“治病救人”,不能把犯错误的学生一棍子打死,要给他机会,让他翻身。但是,罚,还是一定要罚的。

  生命有两个最基本的范畴:尊重与公正。这也是作为个体的人最需要的两样东西。学生也不例外。尊重自不待言。因为人要过社会性的生活,其生活的美好程度最终有赖于社会制度和社会各方面条件是否有益于人的生活和生长,此时,公正的社会秩序便成为每一个人的追求,公正也成为每一个社会人发自内心的需要。事实上,我们在学生中作调查,他心目中的好老师应该是什么样的?无论你在哪里作调查,公正这个品质大抵是逃不脱的。

  那么如何做到公正呢?太简单了,只要做到赏罚分明就行了。学生工作中的赏罚,可以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可以只赏不罚。赏与罚是相对的两个概念。有时候,不赏就意味着罚,不罚,也就意味着赏了。赏是可以单独存在的,尤其是在不便于或者没有必要实施处罚的时候。对于好的行为的奖赏本身已经是一种明确的导向性的行为,基本上可以起到大半的效果。比如说,对学生做作业的情况,可以每次都表扬一下作业做得好的学生,实际上,对于那些没被表扬的学生来说,也就是一种批评了。

  二、有罚必要有赏,重罚必有重赏。罚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只罚不赏很容易激起人的逆反心理,使人抗拒。即使最终也能达到效果,但是,气氛却是压抑的,人的心情也不会舒畅。尤其是在教师雷霆震怒,大为光火之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就算是错误真的很大,也要千万记住,犯错误的毕竟只是一部分同学,还有很多人,他们至少没有同流合污,这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对全班发火连这些学生也打击进去是不公平的。因此,我主张,在重罚之前对一部分好学生要重赏。重赏的目的有二:其一,分化学生,使得中间学生非常容易找准自己的方向;其二,赏罚同时进行,互相映衬,增加赏与罚的戏剧效果,使学生印象更为深刻。

  三、必要时改罚为赏。有时,犯错误学生众多,已到了法不责众之境地,无法处罚下去,不如改为奖励那些没有犯错误的少部分同学,这样也能保持公正。另一种情况,由于赏与罚是相对的,而赏是一种积极的方式,罚是一种消极的方式,因此,用赏取代罚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试举一例。学校里举行行为规范评比,你任教的班级表现很不好,于是你在班级里内部进行检查评比,每人满分10分,内部检查,违反一项扣1分。这样做效果一定是明显的,但是,这样做,师生关系可能会受影响。高明的教师会改扣分为加分。每人基础分10分,每次检查,合格者加一定的分数,然后比较谁的分数高。这样做,无疑更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也使师生间的关系更为和谐。

  四、赏罚要公正。赏罚不明不但是兵家大忌,也是班主任工作的大忌。有一些班主任,规章制度定得很好,但是事到临头,有学生违反了,却常常心软。尤其当犯错误的学生是教师喜欢的好学生时,更容易犯此错误。算了算了,下不为例。好,全班同学都看在眼里,下次张三又犯了这个错误,你怎么办?不处罚吧?张三太坏了,绝不能放过他。处罚吧?张三振振有词,他举出上次的例子,觉得教师不公平。这是很常见的例子。从此班级管理陷入混乱。有一些没有经验的教师,在学生中没有威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做到“信”。赏罚不信,做事不公正,学生怎么会尊重你呢?想想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例子吧,该赏的必须赏,该罚的还是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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