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12-20 17:46:36  浏览次数:601次  栏目:学校管理制度


(八)中学教师、教研员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核方式为说课、上课、评课。申报教育管理职务和实验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工作业务实绩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工作业务实绩考核作为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县教育局将符合条件者择优推荐,推荐对象主要是学校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

(九)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师职务者,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水平证书(须市语委会证明)。具体要求: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教师为一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以上;其它各科教师为二级乙等以上;教育管理职务和实验职务人员及教学辅助人员,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十)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者,都须参加当年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考试学科与申报学科相一至。申报教育管理职务者考教育管理,申报实验职务者考与实验对应的学科。所有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者,近两年每年继续教育要取得不少于48学分。

(十一)为了推进素质教育,提倡走近学生,贴近学生,凡申报教师职务者,所在学校都须进行民意测验。教师同意推荐率和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下为家长)满意率达到60%以上,才予推荐。

(十二)为鼓励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对获得丽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对三十五周岁以下,符合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条件者,对三十周岁以下,符合破格晋升中级职务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允许不占本单位的岗位指标,予以优先推荐评审;1、获市级科学青年奖一等奖一次或二等奖二次或三等奖三次者;2、获市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者;3、获省部级综合性荣誉称号并发表省级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或国家级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者;4、选入市级“138人才工程”者;5、省功勋教师;6、省特级教师;7、省教坛新秀。

(十三)申报副高教师职务的教师,应提交本人任职以来能反映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两篇(可以有一篇为教育综合类的内容,如教育管理、德育研究、社会实践等)。论文必须是市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育业务部门评选一等奖以上或市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评选三等奖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论文必须有原件。

申报副研究员职务和高级实验师职务人员,要求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有专著。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副研究员职务和高级实验师职务者,论文由市论文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凡基本具备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评审资格的人员,本人申请,均可提交送审论文,论文鉴定合格二年内有效,送审论文由学校送交县教育局人事科。申报中级教师职务者须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学业务部门评选获二等奖以上,或市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会议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在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中级职务,论文可放宽到县级教育学会及专业学术会议交流及以上。

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和实验师职务,要求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论文;或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二等奖、市地级以上三等奖。

从2006年起在所有刊物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承认(今年降一级使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承认第一、第二作者或执笔者,省级以下论文只承认第一作者。论文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底,录用稿不予承认。

四、职评中的有关问题

(一)申报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且申报专业(即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相一至。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具备教师资格。申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员,2006年起要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以上技术等级。

(二)对取得教管本科兼一门文化课,并且从事学校中层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例)的人员,可评聘德育学科教师职务。

(三)申报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条件按浙人专[2004]37号文件执行。中学高级、中小学教育管理、实验系列职务资格,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四)从2006年起任期内的市级明星教师才能破格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

(五)中学教师系列和小学教师系列之间,原则上可以互为转评,但教师必须以现从事的主要工作量2/3以上为准,且在此岗位一年以上方可转评,转评一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对转评中小学教育管理和实验职务任职资格者,学历暂不作要求。

(六)县教师进修学的人员、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专职教研员除外)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管理人员申报教育管理职务。电大工作站的人员可申报中专系列职务,也可申报教育管理职务。县教育会计结算中心人员申报会计系列职务。在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校,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实验职务任职资格。学校财务人员,近三年连续兼课周课时6节以上者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被借用的教师不在教学岗位或周课时少于6节,则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

    (七)今年符合申报教育管理系列和实验系列高、中、初级职务的人员,今明两年可直接申报。对巳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明年符合晋升教育管理系列和实验系列高、中、初级职务的人员,须在今年先转评。

(八)教师经组织批准参加脱产进修,其进修时间可计为任职年限,但在评审期间仍在校进修的不能参加当年高一级的教师职务评审。

(九)凡涉及学历年限和任职年限问题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到当年年底止。

(十)晋升教师职务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由师专或师校验印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或结业证书复印件;②由办学单位出具的参加学历教育证明。

(十一)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的高级职务、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的高级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职务由省统一组织评审。职业中学非专业课教师的高级职务和实验师任职资格由市组织评审。中小学教师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和大学毕业生初次确认由当地教育、人事部门负责。

(十二)教学工作做到五认真,经学校检查符合要求,并且教育教学效果较好者才能申报。

(十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教学第一线、工作量重、教学效果特别优秀者;

2、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省春蚕奖、师德楷模、特级教师;青田县十大名师;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文章

tag: 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   学校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制度大全,学校管理制度范文,教学资料 - 学校管理制度

Copyright © 能学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1 2 3 4 a b c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