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中小学学校考纪考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学校管理制度:中小学学校考纪考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12-20 17:46:36  浏览次数:609次  栏目:学校管理制度

关于加强考风考纪专项整治的若干规定

1、考风就是校风,考风就是学风,考风是学校的生命线。为创建良好校风学风,严肃校纪,特制定本条例。
2、考生一律佩带校徽参加考试,严禁请他人dai考。进场后将校徽放在课桌的人行道一侧,以备监考老师检查。考生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的规定处正确填涂姓名、考试号和座位号。稿纸由学校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用纸。
2、考生在每科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考场安静,并主动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等物品放到指定存放位置。对于开考后发现未将与本场考试有关的物品放至指定存放处的,以作bi论处。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凡带入考场的无论是否使用,一律视为作bi。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用品等。考试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提前缴卷。
3、考生每科考试只准带一张答题卡,凡多带者一律视为作bi。考试终场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笔,凡继续答题者一律视为作bi。监考老师终场前5分钟逐一收缴答题卡,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终场信号结束时收缴答卷。
4、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送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在试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为他人作bi提供方便的行为,亦视为作bi。
5、考生在非考试期间要在班主任指定的地点做好复习迎考工作,不得进入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在校球场打球。未到进场时间在他人(其他年级、班级)考场门口逗留、高声交谈等行为视为违纪行为。
6、各类考试期间,严禁学生进入命题场所、试卷印刷、装订、保存场所和阅卷场所。
7、考生要在监考老师的安排下做好考场的卫生保洁工作,不得有意损坏公物,不得乱抛杂物,违反规定者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积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试卷评讲时以改答案或分数等手段欺骗教师,或在成绩单上改分数欺骗家长的行为视为严重违纪。
9、学校加大巡视力度,对监考不力、对作bi行为不按规定上报等严重失职行为的监考老师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责令下岗。
10、德育处负责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和违纪学生的处理。教务处负责对监考人员执行《监考及违纪处理条例》情况的督查和违纪人员的处理。
11、考试违纪处理程序:①监考教师发现作bi行为后,立即制止其作bi行为并掌握作bi证据。②停止该同学本场考试,由巡视人员带至德育处,并向德育处提供有关作bi证据;③德育处通知该同学所在班级班主任和学生家长;④德育处在对作bi事实核实无误后,报经校长室批准给予相应处分并张榜公布,原则上当天公布处分决定,处分决定一般公布三天;⑤作bi同学由班主任和家长带回继续教育,如该同学对错误有正确认识,可继续参与下面场次考试,如不能端正认识,取消余下场次的考试资格。
12、对于受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或受其它处分后,认识态度不好,无明显整改的,将把作bi不良记录入个人学籍档案,并按规定转给相关学校。
13、学校一方面为自律意识强的同学设立免监考场;另一方面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欢迎广大学生、老师、家长对学生违反本规定及教师违反《监考及违纪处理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学校在大黑板上设置公示栏及时通报违纪学生名单、所在班级并张贴处分决定。
14、考风考纪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家庭配合教育尤为重要。作为一项制度,每学年至少一次由家长、学生、班主任联名签订一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以增强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15、学校考风考纪的相关条例和规定,适用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所有校内考试和各级竞赛。
16、学校以外的各类考试规定的《考场规则》、《考试细则》或《考试违纪处罚条例》等有关考试的规定,作为本规定的补充。
17、学校对首次作bi者处理办法如下:⑴该学科一律记0分。⑵扣除所在班级量化积分1—5分/人次。⑶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⑷做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⑸通知家长来校交流,并协助监考。⑹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⑺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今后参加省、市、县、校三好学生、优秀学干的评选资格。⑻参加诚信教育学习班,每天须做笔录并写心得体会。⑼作bi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转换学习环境的处分。
如发现第二次作bi,一律给予转换学习环境、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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