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课程讲稿说明第一章原始社会

《中国古代史》课程讲稿说明第一章原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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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这一时期,人们已初步具有了审美观念和灵魂等原始宗教观念,创造了人类最初的文化,为后来人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节   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时,在考古学上属于中石器时代或属于新石器时代初期,母系氏族公社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距现在大约六七千年时,达到了繁荣时期。

 一、繁荣的标志:
 1、世系按母系血繁计算。
母系氏族以母系血缘维系的,并且由母系关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亲,由母亲传给女儿,由女儿传给孙女,依此类推,永不间断。在云南永宁纳西族还保留着有女儿不算断根,但是只生儿子则是断根,必须过继女孩为继承人。在仰韶文化的遗存中曾发现一些子女随着母亲埋葬的现象,是母子关系无比亲密的反映。
第一个氏族成员,不管其性别如何,她或他都属于母亲所在的氏族,而不属于她或他父亲的氏族。父亲是氏族以外的人。
当时人们信仰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人们就把该物视为自己的祖先,这就是图腾。古代有些姓氏来源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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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并从女字。如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商朝祖先),今天仍有人称鸡卵为“鸡子”,商人以子为姓。姜嫄履巨人迹而生周朝祖先弃,周人以姬(迹)为姓。秦人祖先女修吞玄鸟之卵而生大业,为嬴氏。这是他们的母系与某种图腾的结合而生人类的见证,是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反映。古老的姓氏中,如姜、姚、妫、姞、安、晏、娄、嫪、妘等,多从女字旁,而姓本身是由女、生组成,这是姓氏从女,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的反映。
2、妇女在生产起重要作用。
在原始的生产分工中,男子从事渔猎活动,妇女从事采集活动,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收获稳定,供氏族成员糊口度日。妇女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发现了植物生长成熟的条件,经过反复实践,反复认识,对作物生长的规律有了认识,终于由妇女发现了农业,在北方从狗尾草中培养出了谷子,在南方从野生稻中培植成了稻子,时间在六七千年前,形成了刀耕火种的锄耕农业,因农业的发展,可以挤出一些粮食喂养动物,逐渐驯养出了狗、马、牛、羊、鸡、猪等牲畜,出现了畜牧业。同时,出现了制陶业、编织等,这些活动主要由妇女从事工作,而男子还在很大程度上保留在渔猎生产中,参加农业、畜牧业活动不多。农业、畜牧业,再加上古老的采集活动,就使妇女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寻求者和加工者。同时,妇女还是管理住所、保护火种、抚育子女、从事制陶、纺织和缝纫等工作的承担者,这些活动与男子的渔猎生产活动比较起来,既稳定又重要,领域也宽广,从而奠定了妇女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尊重女性和母系氏族社会的基础。后来,妇女沦为奴隶般的地步,正是因为丧失了这种重要的经济基础。
3、财务由氏族集体继承
母系氏族社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劳动,共同使用劳动产品。无论是陶瓷,还是仓库,这都是公共的,氏族成员死后,随葬品也差别不大。财产由集体继承,如永宁纳西族,祖母死后,氏族的财产如故,仍是母系氏族的财务,实际上是其子女集体继承。到于她个人的衣物和装饰品,有些用于随葬,有些归其女儿使用;舅舅的衣饰由外甥继承,男女在财务上是平等的,都有继承权。但是,男子的财产不能,也不可能传给他的子女,回为后者是外氏族的成员。继承制有两个特点:一是集体性,由于财产为氏族所有,也由氏族集体继承,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支配或者单独继承。二是按母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系,母系传给女儿,氏族的男性成员的子女无继承权。
4、实行从母方居住
氏族是一个社会细胞,他们生产在一起,也居住在一起。其房屋虽与经济类型、定居程度、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有关,形式多种多样,但都适合氏族的共同需要,而且有足够数量的房间供婚龄妇女接待外氏族的男配偶使用。同氏族的人按性别分开居住。不仅一个氏族的人,生前住在一起,死后也不分离,成员实行合葬,所以在当时流行氏族公共墓地,而且多合葬墓,实行同性合葬,这是共同居住在葬俗上的反映。
5、妇女是氏族的管理者
由于妇女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就决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长的妇女为氏族长。她是由全体氏族成员选举的,如果不称职,全体成员有权罢免。氏族长负责领导生产,管理生活和对外联络。当氏族分裂为母系亲族时,又出现了亲族长。氏族长虽然管理一切,但没有特权,也不能包办代替,充分尊重其他氏族成员的意见,遇到重大事件,如吸收养女,进行血缘复仇、决定生产计划,她要召开有关会议来决定。风俗习惯是调解氏族关系的准则。

二、取得的成就
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从其重要方面来说,有以下几点:
1、众多的文化遗址
在全国各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总数已超过六、七千处,反映了当时所取得的成就,为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实物资料。
仰韶文化:以1921年首先发现于河南渑池仰韶村而得名,是中原地区分布十分广泛的一种新石器文化,现已发现的遗址达一千多处,其中重点发掘的有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河南陕县庙底沟、洛阳玉溪、郑州大河村、安阳后岗等,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其地理分布,以关中平原、河东盆地和豫西沿河各地为中心,东到豫东、冀南、西及陇西,南达鄂西北,北过河套,影响所及的地区更为广泛。
据碳-14确定,距今约六七千年,前后连续两千年之久。基本面貌:经营原始农业,以种粟为主,饲养了家畜,烧制了陶器,有定居的村落和集中的葬地,通行土葬,葬制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陶器为手制,以夹砂红陶、泥质红陶为主,常见器类有泥质红陶敞口、浅腹、平底或圜底的盆、钵,细砂质或泥质的小口尖底瓶,砂质红褐陶大口深腹小底罐、瓮等。器表纹饰以粗、细绳纹为主,弦纹也常见。普遍发现彩陶,彩纹多绘于泥质红陶盆、钵、瓶类的外壁上部,形成花纹带,内壁绘彩和遍体彩绘者少见。打制石器占一定数量,磨制石器常见的有斧、锛、凿、锯,以及两侧带缺口或穿孔的石刀(也有陶刀),但未见石镰。穿孔技术不发达。
马家窑文化:因首先发现于甘肃临水马家窑而得名。分布范围,东从泾、渭河上游、西到黄河上游的龙平峡附近,北入宁夏清水河流域,南达四川岷江流域汶川县地区,发现其遗址三百多处。正式发掘的有兰州曹家咀、西坡岭、王保保城,青海南贵朶马兰、青海大通上孙家、青海民和核桃庄等。其特征是以经营农业为主,生产工具有石斧、凿、锛、刀、磨谷器、杵和骨刀等。制陶业发达,陶器在造型与彩绘上均有特点,陶质可分为泥质红陶、夹砂红陶、泥质灰陶等不同陶系。在纹图等以几何形花纹为主,动物、人像纹为辅。器形有盆、钵、碗、瓶、盖、罐、甑、瓮和带嘴锅等。居民多以氏族或部落为单位聚居在一起,聚落遗址的面积一般多在10万平方米左右。房子分立形和圆形两种,粟是当时居民的一种主要粮食,墓葬的制定为方形或长方形竖穴土坑墓,葬式有二次葬,仰身直肢葬和瓮棺葬等。随葬品以陶器为主,其次是骨珠、蚌壳和绿松石饰等装饰品,此外,还有以牛蹄、牛尾、羊、鼠类等动物骨骼作为随葬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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